家政公司认为,雇主给保姆提供身份证是主要原因。律师认为,家住宝安公明的王先生于7月1日聘请了万家乐家政公司介绍的保姆。7月8日,保姆在王先生夫妇午休期间突然偷偷溜走。随后,王先生与万家乐家政公司进行了洽谈。直到7月12日记者采访时,该公司仍对此事不予理睬。理由是用人单位退还保姆身份证,让保姆跑掉,劳动合同无效。雇主怀疑家政公司与保姆串通行骗,但没有人关注保姆是否真的失踪。聘请保姆照顾“月子孩子”6月底,王老师的妻子生下了孩子。当她把妈妈带进来时,她希望找个保姆来帮妈妈照顾“月子孩子”。王老师在报纸上看到了万家乐家政公司刊登的广告。广告宣传该公司是“国有”,并称“妇联选派16岁至40岁的高素质保姆”。相信舆论,王老师于7月1日给位于红荔路的家政公司打了电话。当晚,家政公司的徐女士很快就把保姆送到了王老师家。当晚,王老师向家政公司交了1230元,并签订了聘用合同,其中包括一年保姆管理费600元、保险费130元、保姆第一个月工资500元。合同签订后,徐女士将保姆的身份证交给了雇主王先生,并请他妥善保管。但7月4日,保姆因工资低而要求辞职。王老师劝她说:“只要她以后干得好,工资就会适当增加。”她真诚地希望她能留下来。工作6天后,她“玩”了就消失了。7月8日,保姆以给弟弟汇钱为由,索要王老师手中的身份证。当天中午,他趁王老师一家人午睡时偷偷溜走。王老师说,雇的保姆只是协助母亲照顾产后的妻子。工作不算太累,工资也不低。他不知道保姆为什么要逃跑。当天,他立即致电万家乐家政公司汇报情况,要求公司提供新服务员或退还钱。家政公司一位自称王女士的工作人员表示,保姆随手归还身份证就跑了,都是王先生的错。因此,该合同单方面无效。让王先生怀疑自己被骗的情节是,他多次拨打电话,接听的都是一位自称是王小姐的工作人员。当他拨打徐小姐的手机时,接听电话的是王小姐。她说徐小姐放假了。回家。退回身份证是主要原因吗?12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红荔路的万家乐家政公司。当记者说要找王女士时,自称徐女士的工作人员第一句话就是:“她放假回老家了!”她告诉记者:“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我昨晚才回来。”从老家回来了!”记者询问该公司负责人的情况,坐在徐女士对面的一位女士说:“负责人在香港,两个月才回来一次!”询问保姆“失踪”一事,谁该负责,他们上门负责时表示,不知道保姆的下落,至于责任,应该是王老师承担。”徐女士称王老师将身份证归还给保姆是造成保姆擅自离开的主要原因,而且保姆失踪了,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当被问及公司将如何处理此事时,他们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一味地强调这件事是王老师的错,扣押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家政公司认为王老师将身份证返还给保姆是造成这起事件的主要原因。保姆未经允许就离开。控制保姆的身份证在他们看来是控制保姆的唯一方法。
但根据深圳市2001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经营者提供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有关信息。经营者不得隐瞒服务人员的身份、学历、资历等。”证明文件原件。”根据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强制监视居住措施的除外。”【家政协会】家政行业需加强自律。记者从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看到,该家政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深圳市龙丰康乐实业公司的分公司,也是深圳市家政协会会员。”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张铁一告诉记者,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家政公司都可能成为受害者。王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应该打电话给消费者协会投诉。家政公司是由工商部门管理的,家政协会只是一个民间组织,不能履行行政职能。同时,他也对当前深圳家政行业存在的一些乱象和违规行为表示担忧和担忧,希望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通过媒体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律师】保姆诚信公司应承担责任“如果保姆真的失踪了,她的人身安全谁来负责?”家政公司完全以“不详”为由推卸责任。而王老师为何不报案呢?他的论点是,保姆跑了或者不打招呼就走了,而不是失踪。而且,保姆在走之前就已经表示过要停止工作的意思,并不是“突然”的,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报案。如果保姆出了意外,谁该承担责任?广东恒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宗世才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向家政公司支付一年的管理费,公司将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年的服务。同时,公司如果收取介绍费,就要对保姆的“诚信”负责。至于保姆失踪谁该负责,既然保姆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她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