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的利弊(有偿家教的利弊)

月嫂服务网 月嫂服务资讯 2024-03-14 06:52:24 419

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部分“兼职员工”薪资指导价,涵盖家政等54个岗位,其中辅导项目14个。每小时价格低至15元,高至300元。由于教育部门此前不鼓励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指导价的公布被认为是对家教的默认或鼓励,因此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指导价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兼职员工”的薪资指导价是根据目前已经形成一定市场的“第二职业”确定的。过去,兼职市场是由于供需矛盾造成的。市场价格一片模糊,供需双方在薪资定位上存在争议。因此,出现了用人单位压价、求职者拉价的情况。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小时工资指导意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对于此次指导价的发布依据,相关部门进行了针对性调查,包括兼职人员、中介公司等。据本报青年记者调查,此次发布的家教指导价与目前提供的价格类似。由在职教师负责。此次辅导指导价不仅针对大学生,还包括在职教师。教师从事有偿辅导是有争议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几年前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超过四分之一的中小学生正在参加家教。其中,小学毕业班学生人数约占15%,初中毕业班约占60%至70%,高中毕业班约占50%,其他年级学生约20人%至30%。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参加辅导的学生数量已经超过了这个比例。然而,对于教师是否应该从事辅导工作,存在不同意见。一些教师认为,付费辅导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有的老师上课不管事,课后让学生去请导师,这确实有损教师形象。不过,也有老师表示,这是家长和社会对教师无形价值的肯定。有偿辅导时间在老师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纯属个人行为。它无法监管,也不需要监管。而且,家长和学生对于家教的需求也很大。此外,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辅导,教育部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教师利用其知识获得一定的报酬是合理的。本市有关部门就付费家教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尽管调查分析认为,制定有偿家教法规的条件尚不成熟,但调查也显示,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希望相关部门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和引导。如建立辅导管理中心,加强对导师的考核和管理;设立举报热线,对不负责任的导师进行处罚。为落实辅导许可制度,规范教师辅导行为,一些省市出台了相关规定。例如,南京市对教师从事辅导工作有规定。教师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向教育部门注册后才能从事辅导工作,且辅导老师数量有限。上课时间;从事辅导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担任试题者和竞赛评委;家教收入要按规定征税等。本市有专家建议,为规范家教行为,上海应实行家教教师执业许可制度。区县教育部门会同学校,根据能否完成正常教学工作量,对申请辅导的教师进行资格认证。对教学质量是否合格进行评估和审查,对确实具有“教学技能”的人员进行注册,颁发辅导执照,允许其从事辅导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辅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对取得辅导执照的教师的学校教学行为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其辅导影响学校教学,应予以警告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同时,有关部门要共同规范举办辅导活动的时间、课时、场地,依法对教师辅导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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